8月21日,乌鲁木齐1358家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设备全部到位。即日起,乌市所有零售药店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从出厂生产到末梢流通、使用,所有药品信息将一一录入终端电子平台,通过扫描“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供查询。
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在每种药品的最小包装上附上一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里面有药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实行电子监管的药店将统一配备电脑和扫描枪,以便读取电子监管码。扫码后,药品数据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软件进行识别和处理,一旦遇到某批次药品出现问题,可迅速查找并召回,及时堵截“问题药”。
“电子监管,关键是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药品从生产、出厂到批发、销售,进入一个闭环式的安全循环体系,实现全过程跟踪和监管,杜绝医药贩子上门推销伪劣药品的违法行径。”乌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电子监管涉及的药物主要包括血液类、注射针剂、心脑血管类、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四大类药物,“随着工作的开展,纳入电子监管范围的药物将不断增加”
实行电子监管后,老百姓能查询药物详情吗?
乌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凡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都可通过手机下载“药品管家”这一软件,购药时,用该软件扫描药盒上标识为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条形码,就能查询到药品从“出生”到销售的全过程。一旦发现购买到问题药品,可随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目前,新疆共有零售药店6807家,其中乌市1358家。据了解,包括新疆在内,目前有12个西部省份47595家零售药店试点开展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终端试点工作。预计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零售药店电子监管。
电子监管码有严格的印刷和设计规范,属于特殊的条码类型,不能随意设计,需要使用专业的条码软件,《Label mx通用条码标签设计系统》含有药监码和电子监管码特定类型。根据监管码印刷规范编写,完全符合电子监管码印刷标准,支持设置流水条码、数据库条码,支持断电或误关机后,同一打印页无覆盖式连续打印并可自定义打印起始位置等药监码印刷行业常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