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与国际标准ISO/IEC 15418:1999《信息技术——EAN/UCC应用标识符与FACT(自动编码技术联盟)数据标识符及维护》(ISO/IEC 15418 Information technology—EAN/UCC application identifiers and fact data identifiers and maintenance)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ISO/IEC于1999年12月1日首次出版了ISO/IEC 15418 标准,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标识符系统,即EAN/UCC应用标识符系统和FACT(自动编码技术联盟)数据标识符系统(美国国家标准ANSIMH 10.8.2)。本标准选用了EAN/UCC应用标识符系统: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与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联合制定的《EAN·UCC通用规范》(General EAN·UCC specifications)(3.0),对GB/T 16986—1997《条码应用标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与《EAN·UCC通用规范》3.0第3章“字符串定义”(Definitions of the Element Strings)在技术内容和技术参数上一致,没有采用《EAN·UCC通用规范》3.0第3章“字符串定义”中新增加的应用标识符AI 252(用于贸易的系列化全球标识符)。本标准在格式与章条的安排上按照GB/T 1.1—2000的规定做了一些变动。
本标准与GB/T 16986—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条码应用标识”改为“EAN·UCC系统应用标识符”;
——引用标准增加了GB/T 1988—1998《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GB/T 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代码》、GB/T 12406《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GB/T 18127《物流单元的编码与符号标记》、ISO 13616《银行业与相关金融服务——国际银行帐号代码》;
——应用标识符(AI)的数量由原来的51个增加到了125个;
——将原标准中附录B的内容改为标准的正文;
——将原标准中的第4、5、6章进行了重新编写,形成了本标准的第4,5章;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第7章及与GB/T 15425《EAN·UCC系统128条码》重复的部分;
——将原标准中附录A的内容改为校验码的计算;
——增加了附录B、附录C、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文向阳、郭卫华、张成海、罗秋科、韩继明。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代替GB/T 16986—1997《条码应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