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9大类69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 这次实施电子监管的重点产品包括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电热毯、食品、化妆品等九大类,其生产企业必须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列入《入网产品目录》的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标志时,必须同时办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和入网手续,已获证生产的企业须尽快赋码入网,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入网时企业要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产品品牌、保质期、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证书编号等信息。
质检、商务、工商等部门将加强对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有违法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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