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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产品入网工作细则(试行)
2008/7/23 8:18:5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产品入网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质监网办[200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切实做好企业产品入网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及《关于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部署的通知》(国质检质[2008]83号)要求,推进办编写出《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产品入网工作细则》(试行),细化了产品入网工作流程,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现将此细则发给你们,于2008年5月20日实施,望各局认真执行,抓好落实,以确保企业产品顺利入网,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推进步伐。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产品入网工作细则(试行)
前言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08年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部署的通知》(国质检质[2008]83号)(以下简称“两个文件“),切实做好产品入网工作,现根据《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入网、赋码、查询、通报操作指南》编写此工作细则,明确产品入网工作流程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符合入网条件的产品顺利入网,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推进步伐。

第一部分 监管网简介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监管网“)是一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产品质量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

  实施监管网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要求,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具体措施。《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国信[2008]1号)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监管网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推广,中信国检公司负责技术支持,提供面向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消费者及执法监督部门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监管网构成包括“一网、一中心、一库、四个系统“,即:

  “一网“-覆盖全国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一中心“-运营服务与呼叫支持中心;

  “一库“-数据信息库;

  “四系统“-网上申报备案系统、网上监管码申领服务系统、网上查询系统、网上通报系统。

  监管网已通过总局推进办与国务院信息办联合组织的由计算机、信息安全、印刷技术等方面组成的专家组的技术鉴定。监管网的功能核心是“真实可追溯“,对入网产品分配监管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掌握产品流通信息;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途径查询产品信息;执法部门可以掌握假冒伪劣产品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图略)

  推广应用监管网,能实现五个“有利于“,即:

  一、有利于企业安全产品出厂门

  保护企业声誉、掌握市场信息

  二、有利于商家安全产品进店门

  进真货、卖真货、扩大销售

  三、有利于百姓安全产品入家门

  买到放心商品、得到权益保障

  四、有利于执法部门监管产品安全

  对涉假案源快速发现、快速处理、快速通报、快速预警

  五、有利于社会促进建立诚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部分 职责分工
  在总局推进办的领导下,各省推进办、编码中心及编码分支机构、中信国检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监管网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落实责任,按规定实施具体工作。

  一、总局推进办职责

  总局推进办是国家质检总局推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工作的办事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部署下,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协调、督导开展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工作,协调制定监管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文件。

  二、省推进办职责

  按照总局推进办的统一部署,各省推进办负责辖区内监管网的协调、管理、推进和宣传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监管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文件;

  (二)组织专人承担辖区内监管网推进日常工作,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产品入网情况;

  (三)开展辖区内监管网的政策性宣传,积极督促和落实产品入网;

  (四)组织、协调生产许可管理部门、强制性认证管理部门、编码分支机构及中信国检分公司等单位,及时解决产品入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负责入网企业和产品的注销审查工作;

  (六)完成总局推进办交办的监管网相关工作。

  三、编码中心及编码分支机构职责

  按照总局推进办的统一部署,编码中心及分支机构做好入网受理、审查及相关服务工作。

  (一)编码中心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监管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文件;

  2.指导编码分支机构做好入网产品及生产企业信息的审核和变更信息的核查工作;

  3.做好入网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的备案工作;

  4.指导编码分支机构开展监管码质量检测服务工作;

  5.完成总局推进办交办的监管网相关工作。

  (二)编码分支机构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监管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文件;

  2.负责所辖区域入网产品及生产企业信息的审核和变更信息的核查工作;

  3.做好所辖区域监管码质量检测服务工作;

  4.完成编码中心及所在地省推进办交办的监管网相关工作。

  四、中信国检公司职责

  按照总局推进办的统一部署,中信国检公司及分公司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确保监管网的正常运行。主要职责包括:

  (一)执行监管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技术文件;

  (二)维护监管网平台及数据库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切实负起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保密的责任;

  (四)为入网生产企业制作和发放数字证书,确保数字证书的正常使用与信息登记安全;

  (五)为监管网工作人员制作和发放数字证书,确保操作数字证书的正常使用与信息登记安全;

  (六)配合总局推进办,参与制定监管网相关技术规范;

  (七)为生产企业提供5×8小时的入网咨询服务及技术指导;

  (八)完成总局推进办及省推进办交办的监管网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产品入网流程
  一、入网说明

  “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文件列出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目录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办理入网手续。

  各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部门按照两个文件要求,对照《首批入网产品目录》,提出各自管理范围内应入网生产企业名单,报省推进办及编码分支机构。省推进办负责根据名单动员企业入网,跟踪掌握辖区内入网企业情况。

  鼓励未纳入《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产品的生产企业积极入网,其入网流程与入网目录产品基本一致。

  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生产企业,在取得电子监管码之前,首先要取得商品条码使用资格。

  二、入网流程图(图略)

  产品入网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入网流程说明

  (一)数字证书申请

  1.在线填报数字证书申请表

  申请入网的企业登录监管网(www.95001111.com),访问“企业入网登记“栏目,根据提示在线填报《生产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组织机构代码和厂商识别代码是必填项,未办理的企业应首先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企业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注:数字证书是代表企业唯一标识的电子证书,企业可通过企业专有的存有数字证书的电子密钥登录企业通道,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维护和监管码的申请激活等操作,从而保证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数字证书具有电子签名的作用。

  2.企业信息审核

  监管网实现与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及商品条码数据库的对接,自动核对企业填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厂商识别代码等信息的准确性。信息核对通过的,监管网系统自动通过企业的信息提交。必填项未填或信息核对不成功的,均不能通过提交。

  无法进行网上核对时,企业应携带未通过核对的那部分信息相应的资质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等),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人工审核手续。通过审核的,由编码分支机构受理人在线通过该企业的信息提交。

  3.制作寄送数字证书

  已成功提交信息的企业,按规定向中信国检公司缴纳数字证书的第一年维护费。

  (1)维护费:300元/把/年。

  注:每家生产企业至少申请一主一辅两把,共计600元/年。维护费在期初收取,维护期自数字证书派发开始计算,每次到期前一个月内续缴,逾期1个月没有续缴到帐确认的将暂停服务,在续缴到帐核对完成后恢复服务。

  (2)付款方式:银行公对公转账。

  注:为确保申请企业身份的真实性,及时准确核对汇款信息,企业应实行公对公转账,不支持个人汇款等其他付款方式。

  (3)票据提供:中信国检公司负责为企业开具发票,发票项目为维护费。

  (4)收款账户:

  帐户: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帐号:91150155300000422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中信国检公司在收到申请企业汇款并核对无误后,在5-15个工作日内为该企业制作数字证书,根据企业填写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中的企业名称开具发票,并根据填写的企业通信地址将数字证书与发票一并寄送。

  4.核对签收数字证书

  企业收到数字证书快件时,清点无误后才对快递邮件进行签收。如发现有缺失、损坏等异常情况切勿签收,并立即通知中信国检公司协调解决。企业收到数字证书并安装驱动后,应使用存储数字证书的电子密钥登录监管网企业通道,及时修改账户初始密码及数字证书初始密码并牢记,以保证安全使用。

  (二)产品入网

  1.在线填写产品信息

  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监管网企业通道,在线填报《入网产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对于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或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企业应填报相关资质证书信息。该类产品必须取得相关的许可或认证资格后,才有入网赋码资格。入网产品的赋码/激活资格与相应的许可或认证资格相结合。

  注:因产品未通过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等原因,导致企业没有任何产品能够入网的,可向中信国检公司申请办理数字证书退回手续。

  注:监管网与商品条码数据库、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数据库及强制性认证管理数据库实现对接后,《入网产品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可根据其代码或编号自动生成,简化企业填报产品信息的程序,避免填写错误。

  每个品种的产品信息只需登记一次。生产企业对产品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2.产品登记信息核对

  中信国检公司与质检总局有关部门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编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数据库进行连接,逐步实现产品信息自动核对。

  鉴于产品的复杂性,信息自动核对未成功时,编码分支机构负责人工核对辖区内企业产品的商品条码编码相关信息;省推进办负责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地方生产许可管理部门、强制性认证管理部门等),人工核对辖区内企业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及强制性认证管理相关信息。

  通过核对的产品准予入网,监管网根据产品年产量分配监管码码段。中信国检公司每月定期将产品入网信息、监管码码段与商品条码编码的对应关系传至编码中心数据库备案。

  (三)产品赋码上市

  1.申请监管码

  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监管网企业通道,按赋码包装印制计划为入网产品申请监管码。监管网自动将监管码申请量与该品种产品年产数量进行比对,生成电子监管码。企业下载监管码成功后进行下载确认。下载确认后监管网将封闭这些监管码的再次下载以防被非授权使用。

  企业应对下载的监管码妥善保管。

  2.产品赋码、激活

  (1)产品赋码

  企业选择具备监管码印刷能力的合法印刷机构,以安全的方式将监管码交予印刷机构印制,建议与印刷机构签署保密和责任协议。

  赋码位置以方便消费者、流通企业和执法部门查询为原则,印制方式建议印刷在产品包装上,使监管码与产品包装紧密结合,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也可根据产品包装形式采用贴码或喷码等方式。具体的监管码赋码方式参见《首批入网产品最小赋码单元参照表》(见附件3),印刷标准见《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印制规范》(见附件4)。企业也可在监管网网站下载这两份文件。

  印刷机构在监管码印制环节,生产企业在赋码环节,都应注重监管码的质量检测工作,确保监管码质量,能够在流通、消费和执法监管环节被方便识读。

  注:企业应对接收的监管码包装或监管码标签进行妥善保管,避免被流失盗用。

  (2)激活监管码

  产品出厂前,企业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监管网企业通道,激活合格下线产品的监管码号段。激活时需要录入生产日期(格式可由企业在产品登记时自行确定)和生产批次等生产动态信息。

  激活后的监管码即可被消费者查询,激活前的查询结果为“该监管码不存在“。

  注:为有效防止赋码包装在印制环节被非法盗用,切勿将监管码在产品生产下线前激活。

第四部分 入网信息变更
  生产企业对自身入网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当入网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一、管理信息的变更

  管理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厂商识别代码、入网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信息等。

  当管理信息发生变更时,企业应在相关管理部门完成变更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监管网提交“入网信息变更申请“。各地编码分支机构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完成变更信息的核查工作。

  二、服务信息的变更

  服务信息包括:数字证书操作人员信息、赋码产品名称、产量、赋码产品大小包装关联方式等。

  当服务信息发生变更时,企业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监管网企业通道,根据帮助提醒信息进行修改。服务信息的修改将会影响消费者和执法监管查询结果,请企业务必了解清楚后再进行相应修改。

  三、一般信息的变更

  其他的入网信息如办公地址、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产品属性信息等为一般信息。当一般信息发生变更时,企业可通过数字证书直接在监管网上进行修改。

第五部分 入网资格注销
  省推进办负责入网产品的注销审查工作。入网产品或其生产企业发现以下情况时,各地相关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省推进办,决定是否应注销该产品的入网/赋码资格:

  一、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二、产品被吊销/撤销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申请数字证书所需证件失效;

  四、企业逾期未缴纳数字证书维护费;

  五、企业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撤销入网资格;

  六、企业采取虚假、冒用等手段骗取入网资格;

  七、其他。

  注:在产品生产许可证暂扣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期间,应暂停入网产品的赋码和激活资格。

  中信国检公司根据省推进办意见,对应撤销入网/赋码资格的产品进行注销处理,并告知生产企业。

第六部分 监管码质量服务
  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均具有条码质量检测服务能力。编码中心承担监管码质量规范的制定,并指导各地编码分支机构为入网企业做好监管码质量检测服务。

  一、质量检测

  为维护监管网的正常运行,确保印制的监管码在流通、消费、执法等环节可以被正确识读,建议生产企业或印刷企业在大批量印制监管码前,抽取部分监管码样品送交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编码分支机构对送交的监管码样品提供免费质量检测服务。

  二、质量调查

  编码中心及分支机构应积极配合国家及地方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全国范围的电子监管码质量市场调查,对查出质量不合格的监管码标识,编码分支机构要帮助生产企业做好质量改进工作。

  附件:

  1、生产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2、入网产品信息登记表

  3、首批入网产品最小赋码单元参照表

  4、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印制规范

  5、入网常见问题

  6、总局推进办及各省推进办一览表

  7、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分支机构一览表

  8、中信国检公司及分公司一览表

  附件1:

生产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1、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企业英文名称

  企业名称播报简称*所属质监局

  *所在省份*所在地市*所在区县

  *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厂商识别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注册资金(万)币种*企业类型

  *所属行业企业网站

  2、联系信息(用于“电子监管网“重要通知接收)

  *企业通信地址(用于数字证书接收)*邮编(用于数字证书接收)

  *联系人*联系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分机)

  *手机*传真(区号-电话号码-分机)

  *电子邮箱

  3、数字证书操作员

  *主数字证书操作员*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分机)*手机

  *传真(区号-电话号码-分机)*电子邮箱

  *辅数字证书操作员*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分机)*手机

  *传真(区号-电话号码-分机)*电子邮箱

  附件2:

入网产品信息登记表
  产品资质(可根据证书编号从相关证书数据库中自动提取其他信息)

  *证书类型/名称从“生产许可证、3C证书、中国名牌、免检、地理标志等“列表中选择

  *证书编号*获证企业名称

  *发证单位*产品名称

  有效期至发证日期

  产品基本信息(可根据商品条码代码从商品编码数据库中提取)

  *产品种类根据相关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目录进行分类选择

  (用于产品种类资质审核判断)

  *商品条码的代码

  *产品名称(中文)产品名称(英文)

  商标名称(中文)商标名称(英文)

  规格/包装 保质期

  包装数量 包装形态

  净含量 净含量单位

  产品尺寸高:宽:深:尺寸度量单位

  源产地 其他产品属性

  赋码信息

  播报名称 *年赋码需求量

  *赋码方式 *关联方式 前关联、后关联/无关联

  *码激活方式 *生产日期格式 年、年/月、年/月/日等

  产品相关资质(从已填写的产品资质证书中选择)

  3C证书、生产许可证、中国名牌、免检、地理标志保护等

  附件3:

首批入网产品最小赋码单元参照表
  附表1:(A类产品……按“一品一码“原则赋码)

  A类产品的赋码应当将监管码与产品的包装一起印刷(变码印刷)一起包装,

  使监管码与产品包装紧密结合,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目前对产品的赋码方式主要有:1、纸质包装材料变码印刷。2、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3、贴标。

  类别 序号 产品目录 主要包装类型 赋码方式 最小赋码单元

  家用电器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2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3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4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贮水式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5室内加热器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6真空吸尘器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7电烤箱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8微波炉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9吸油烟机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人造板

  10实木地板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11复合木地板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电线

  电缆12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木支架,

  无外包贴标一品一码

  农资13复混肥A、编织袋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B、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14磷肥A、编织袋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B、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燃气

  用具15燃气用具包装箱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劳动防

  护用品16安全帽纸盒(或者无外包装)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17绝缘靴纸盒(或者无外包装)一品一码

  电热毯18电热毯A、纸盒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B、塑料包装一品一码

  食品

  19小麦粉A、布袋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B、纸袋一品一码

  C、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20白酒A、玻璃瓶/瓷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B、纸盒/礼盒一品一码

  C、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21葡萄酒A、玻璃瓶/瓷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B、纸盒/礼盒一品一码

  22婴幼儿配方奶粉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金属桶贴标一品一码

  23大豆油A、塑料瓶包材变码印刷热转印一品一码

  B、塑料桶一品一码

  24奶粉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金属桶贴标一品一码

  25固体饮料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金属桶贴标一品一码

  26红茶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金属桶贴标一品一码

  C、纸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D、纸盒/礼盒一品一码

  27绿茶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金属桶贴标一品一码

  C、纸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D、纸盒/礼盒一品一码

  28花茶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金属桶贴标一品一码

  C、纸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D、纸盒/礼盒一品一码

  29乌龙茶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金属桶贴标一品一码

  C、纸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D、纸盒/礼盒一品一码

  30紧压茶A、非真空包装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B、真空包装一品一码

  食品

  31大米A、编制袋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B、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C、塑料罐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32黄酒A、玻璃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一品一码

  B、纸盒/礼盒一品一码

  C、罐/缸贴标一品一码

  33炼乳A、软管贴标一品一码

  B、铁罐贴标一品一码

  34白砂糖A、塑料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纸盒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35红糖A、塑料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纸盒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36冰糖A、塑料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纸盒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37方糖A、塑料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B、纸盒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C、塑料罐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D、铁罐贴标一品一码

  38饮用水塑料桶贴标一品一码

  39淀粉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一品一码

  布袋包材变码印刷一品一码

  纸袋一品一码

  附表2:(B类产品……重新定义最小赋码单元)

  类别 序号 产品目录 主要外包装类型 赋码方式 赋码说明 最小赋码单元

  农资1农药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如因包装体积小导致难以赋码,可以将监管码制作在上一级包装上。包/箱

  B、塑料瓶包材变码印刷贴标瓶

  C、塑料桶 一桶一码桶

  食品2酱油A、薄膜袋包材变码印刷1、袋装酱油产品赋码如有困难,可以在上一级大包装(包装箱)上赋码。

  2、其他包装形式的酱油产品按一品一码的方式赋码。箱

  B、塑料瓶/塑料桶包材变码印刷瓶

  C、玻璃瓶

  3醋A、薄膜袋包材变码印刷1、袋装醋产品赋码如有困难,可以在上一级大包装(包装箱)上赋码。

  2、其他包装形式的醋产品按一品一码的方式赋码。箱

  B、塑料瓶/塑料桶包材变码印刷瓶

  C、玻璃瓶

  4巧克力A、(单块)纸包装纸包装上变码印刷1、净重150g(含)以上的包装在每件上赋码;

  以下的在上一级独立包装(如:袋、盒、箱)上赋码

  2、纸盒、金属盒包装的产品应在每个盒上赋码。盒/箱

  B、(单块)薄膜包装薄膜包装变码印刷盒/箱

  C、纸盒包装纸盒上变码印刷盒

  E、金属盒包装贴标

  F、薄膜袋包装薄膜包装变码印刷盒/箱

  5肉类罐头A、铁听

  B、玻璃瓶

  C、真空包装标签上变码印刷贴标如果罐头上没有纸质产品标签,可以将监管码制作在上一级包装上(箱)。听/箱

  6禽类罐头

  7水产品罐头

  8水果罐头

  9蔬菜罐头

  10灭菌乳A、复合纸盒包装数字喷码、包材变码印刷目前在每个产品上印刷可变条码有困难的,

  可先在其包装上喷印数字监管码(不带条码),但必须在上一级包装上印刷带条码符号的监管码。

  待条件成熟后需在每个产品上印刷包括条码符号的监管码。盒

  B、复合薄膜袋袋/包

  11巴氏杀菌乳A、复合纸盒包装盒

  B、复合薄膜袋袋/包

  12 酸奶

  12 酸奶

  酸奶A、袋状数字喷码

  包材变码印刷

  B、复合材料包装(枕、屋)盒/包

  C、杯装包材变码印刷连杯酸奶可一个整体独立包装赋码,如四连杯。盒/箱

  D、桶装包材变码印刷一桶一码桶

  13乳饮料A、小瓶(连排)数字喷码、

  包材变码印刷如因包装体积小导致难以赋码,可以将监管码制作在上一级包装上(盒或箱)。盒/箱

  B、塑料瓶

  14速冻米面制品A、薄膜袋包材变码印刷如果目前在单品上有困难,可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纸盒纸盒上变码印刷一盒一码盒

  15啤酒A、玻璃瓶瓶标上变码印刷一瓶一码瓶

  B、塑料瓶瓶标上变码印刷

  C、易拉罐数字喷码建议在上一级大包装外赋码。箱

  食品16碳酸饮料A、塑料瓶套标薄膜变码印刷瓶标上变码印刷

  原则上需要在每瓶上赋码。如目前有困难,原则上可暂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玻璃瓶瓶体没有产品标签的,可以考虑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

  C、易拉罐数字喷码建议在上一级大包装外赋码

  17矿泉水A、塑料瓶套标薄膜变码印刷原则上需要在每瓶上赋码。如目前有困难,原则上可暂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塑料桶一桶一码桶

  18纯净水A、塑料瓶原则上需要在每瓶上赋码。如目前有困难,原则上可暂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塑料桶一桶一码桶

  19果菜汁饮料A、塑料瓶套标薄膜变码印刷原则上需要在每瓶上赋码。如目前有困难,可暂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复合纸包装纸包装变码印刷

  C、易拉罐数字喷码建议在上一级大包装外赋码

  20植物蛋白

  饮料A、塑料瓶套标薄膜变码印刷原则上需要在每瓶上赋码。如目前有困难,可暂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复合纸包装纸包装变码印刷

  C、易拉罐数字喷码建议在上一级大包装外赋码

  21方便面A、薄膜袋薄膜袋变码印刷如果目前在单品上有困难,可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纸碗、纸杯包材变码印刷

  22饼干A、薄膜袋薄膜袋变码印刷如果目前在单品上有困难,可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金属罐贴标

  C、纸盒包材变码印刷一盒一码盒

  23冷冻饮品

  (雪糕、冰棍等)A、纸袋包装包装纸喷印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B、薄膜包装薄膜袋变码印刷

  C、纸盒包装盒上产品标签喷印

  D、桶包装贴标

  24味精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如果目前在单品上有困难,可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包/箱

  25辣椒制品A、薄膜袋塑料薄膜包装热转印如果目前在单品上有困难,可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包/箱

  B、玻璃瓶、塑料瓶包材变码印刷原则上需要在每瓶上赋码。如目前有困难,可暂在上一级大包装上赋码。箱

  化妆品

  26洗发水A、薄膜袋薄膜袋变码印刷

  1、如果产品上没有纸质产品标签,可在产品上喷印数字监管码(只喷数码),待条件成熟后需在每个产品上印刷包括条码符号的监管码。

  2、产品上有纸质产品标签的,应在每件产品标签上印刷包括条码在内的标准监管码

  3、纸盒装产品应在每盒产品上赋码(标准监管码袋

  B、瓶贴标瓶

  C、纸盒纸盒外变码印刷盒

  27护发素A、薄膜袋薄膜袋变码印刷袋

  B、瓶贴标瓶

  C、纸盒纸盒外变码印刷盒

  28洗手液A、薄膜袋薄膜袋变码印刷袋

  B、瓶贴标瓶

  C、纸盒纸盒外变码印刷盒

  29沐浴剂A、薄膜袋薄膜袋变码印刷袋

  B、瓶贴标瓶

  C、纸盒纸盒外变码印刷盒

  30护肤品A、薄膜袋薄膜袋变码印刷袋

  B、瓶贴标瓶

  C、纸盒纸盒外变码印刷盒

  附件4: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印制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监管码的符号表示、颜色搭配、放置位置、技术要求及质量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产品的条码标识和印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15425《EANUCC系统128条码》

  GB/T16986《EANUCC系统应用标识符》

  GB/T14258《信息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3符号表示

  监管码采用UCC/EAN-128条码符号表示,应用标识符(AI)取值21,符合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条码码制规范要求。以电子监管码00000144000000918388为例,由条码生成器自动生成的监管码条码如下:

  在条码下方的(21)应在印刷中省去,但在条码中须保留。

  注意:为了便于消费者只输入20位的监管码进行查询,条码下面的数据应将其“(21)“隐藏,必须只是20位的监管码字符串,不可出现其它数字,数字每5个一组分隔显示,正确表现如下图:

  4颜色搭配

  条码符号条和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一般来说,白色作空,黑色作条是最理想的颜色搭配。

  5符号尺寸

  在实际应用中,由于条码识读设备及识读环境的不同,对监管码的质量要求也会有所不同。考虑在商品包装、储存、装卸等过程中,监管码易受损坏,致使印制质量降低,因此,建议监管码的符号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模块宽度(X尺寸):0.25mm≤X≤1.016mm(当X尺寸为0.25mm时,包括空白区在内的条码总长度为46.75mm。)

  条码高度:≥8mm

  左右空白区:≥10倍模块宽度(10X)

  监管码条码符号的左右侧空白区的尺寸要留够,以便于扫描设备的正确识读。应保证在条码的左右侧空白区内没有字符、图形、穿孔、划痕等。

  6符号质量

  6.1外观检测

  条码印刷无脱墨,污点,断线;条的边缘清晰,无发毛,虚晕或弯曲现象.空白区宽度不小于本技术规范的规定宽度。

  6.2检测依据标准

  监管码符号质量的检测应依据国家标准GB/T15425《EANUCC系统128条码》、GB/T16986《EANUCC系统应用标识符》和GB/T14258《信息技术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6.3符号等级

  使用具有分级检测功能的条码检测仪检测条码,监管码符号质量等级应在(1.5/06/670)级以上。

  7标识设计

  查询方式文字说明:

  标识中的文字内容不得自行更改。

  8标识位置

  8.1基本原则

  在选择监管码标识的放置位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监管码不可与商品条码重叠,须与商品条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造成识读器读取数据时发生错误;

  监管码在产品包装上的赋码位置应以商品条码位置为参照点。首选与商品条码放在同一个表面上,以对角或对称方式放置。如放置商品条码的包装表面的面积过小,则应将监管码和商品条码分别放置于包装的两个对立或相邻的表面上;

  商品条码与监管码在产品包装上的摆放应同一方向。

  8.2不同包装形式的标识位置示例

  附件5:

入网常见问题
  一、监管网简介

  1.监管网的建设意义

  答:实施监管网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要求,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具体措施。《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国信[2008]1号)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

  监管网是一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产品质量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是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管的科学创新,已通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监管网推进办与国务院信息办联合组织的,由计算机、信息安全、印刷技术等方面组成的专家组的技术鉴定。监管网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推广,中信国检公司负责技术支持,提供面向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消费者及执法监督部门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2.监管网的总体功能

  答:监管网为每件产品赋予唯一的监管码,实现“一品一码“管理,将监管码对应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动态信息实时采集到数据库中,通过覆盖全国的无缝网络、数据库和客户服务中心,从源头实现质量监管。建立电子档案,为市场实现跟踪追溯、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建立购销电子台账和缺陷产品召回提供了信息技术保障。建立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电子监管链条,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电子监管链条,为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提供信息技术平台,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络。

  3.监管网的作用

  答:通过有效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能实现五个“有利于“,即:

  (1)有利于企业安全产品出厂门:保护企业声誉、掌握市场信息;

  (2)有利于商家安全产品进店门:进真货、卖真货、扩大销售;

  (3)有利于百姓安全产品入家门:买到放心商品、得到权益保障;

  (4)有利于执法部门监管产品安全:涉假案源快速发现、快速处理、快速通报、快速预警;

  (5)有利于社会促进建立诚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

  4.监管网的特点

  答:(1)一品一码做到对每件产品唯一识别、全程跟踪,实现了政府监管、物流应用、商家结算、消费者查询的功能统一;

  (2)数据库集中存储动态信息监管网对产品动态信息实时集中存储在监管数据库中,满足生产、流通、消费、监管的共享实时动态信息的使用需求;

  (3)全国覆盖全国统一、无缝覆盖的系统网络平台,满足全程监管的要求;

  (4)全程跟踪监管网对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实行闭环信息采集,为实现对产品的质量追溯、责任追究、问题召回和执法打假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撑。

  二、数字证书申请

  5.数字证书的作用是什么?入网企业是否必须申请数字证书?

  答:数字证书存储在电子密钥中,用于企业身份认证、数据传输安全保障与业务操作的相互印证,具有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以保障入网企业信息安全及平台安全。入网企业必须申请数字证书,并针对每个数字证书分别指定专人妥善使用与保管,并牢记操作密码。

  6.企业申请数字证书需要提供哪些资质或证明材料?

  答:企业只需在线如实填报《生产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监管网通过与相关数据库的对接,后台核实企业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7.企业是否必须取得商品条码的使用资格?

  答:“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文件明确规定,对于入网目录产品,“生产企业在取得电子监管码之前,首先要取得商品条码使用资格“。为实现产品的真实追溯和召回信息管理,监管码以商品条码为基础,其编码码段与商品条码在监管网数据库中实现一一对应,这是保障商品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促进国家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生产企业在取得电子监管码前,必须取得商品条码使用资格。

  8.已经入网但未注册商品条码的企业是否需补办商品条码?

  答:对于入网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已加入监管网但未注册商品条码的,应及时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补办商品条码注册手续,实现监管码码段与商品条码在监管网数据库中的对应,保障国家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行。

  9.集团公司已经有数字证书,子公司还需要再申请数字证书吗?

  答:视企业自身管理情况而定。

  10.企业为什么至少需要两个数字证书?两个数字证书的操作员可否是同一人?

  答:企业需要至少领用两个数字证书:主数字证书、辅数字证书,主数字证书可对辅数字证书分配操作权限。为防止企业商业数据外泄,两个数字证书必须由不同人员操作,通过权限不同分配实现风险分散。

  11.企业为什么必须通过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汇数字证书的维护费?

  答:企业实行公对公转账是确保企业身份真实性的需要,同时,也有利于监管网及时准确核对汇款信息。不支持个人汇款等其他付款方式。

  12.企业通过身份审查后,多少天能收到数字证书?

  答:企业成功提交数字证书申请后,应通过银行公对公账号向监管网指定账号汇出第一年维护费,监管网在收到汇款确认后5-15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入网登记信息制作寄出数字证书。

  13.企业如何获得数字证书?

  答:监管网根据企业入网登记表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以快递的方式寄送数字证书,企业接收时务必当场对照包装内的邮寄清单仔细核查物品,在确认物品与清单一致后进行签收确认,如存在问题,请勿签收,并立即与监管网联系解决。

  14.企业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1)企业用户名初始密码如果修改过,请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

  (2)如果拿到数字证书后填写过操作员信息,在填写操作员信息里有一个需要企业填的操作员密码,可以用操作员密码试一试;

  (3)如果确实无法想起,请填写《入网企业用户名密码重置申请单》(可向中信国检当地分公司索要),注明是哪把数字证书恢复原始密码,加盖企业公章先传真至监管网,随后再寄原件过来,监管网进行密码重置的工作,不需要将数字证书寄回。

  15.企业通道用户名或密码忘记怎么办?

  答:企业忘记密码,可在收到《提交“入网登记表“成功》的邮件中可以找到用户名,然后在“申请企业登录“通过点击页面右上角“忘记密码“按钮,选择密码找回方式。

  监管网提供两种密码找回方式:

  (1)通过邮件方式找回;

  (2)通过短信方式找回。

  找回的密码将发送至“企业指定联系人“的邮箱或手机。

  16.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后,以前申请的电子监管码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完成变更手续后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要求保留已上市激活监管码的消费者查询功能。

  17.数字证书如何安装使用?

  答:中信国检公司在给企业寄发数字证书时,会附上一份《数字证书使用说明》及一张驱动程序光盘。企业收到数字证书后,根据使用说明,用驱动光盘安装驱动支持程序即可。

  18.登录失败、用户名不存在、验证用户证书失败如何解决?

  答:“登录失败“要依据系统的错误提示进行判断;“用户名不存在“是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填写正确的用户登录名;“验证用户证书失败“是企业错误将主、辅数字证书颠倒使用。

  19.如何分配辅数字证书操作员的权限?

  答:主数字证书给辅数字证书分配权限,在填写操作员信息里修改权限。

  20.用辅数字证书能否填写商品信息并提交审核?

  答:企业要用主数字证书为辅数字证书进行权限的分配。依据辅数字证书所拥有的权限,辅数字证书可以完成相应的工作。

  三、产品入网赋码

  21.对产品入网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质检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的文件(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对包括食品、家用电器、燃气用具、农资、人造板、电线电缆、化妆品、电热毯、劳动防护用品等9大类中的69种产品要求必须入网赋码方可出厂销售。

  目录以外的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入网赋码。

  22.委托加工的产品如何入网?

  答:通常情况下,对于委托加工的产品,委托方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申请数字证书,并办理委托加工产品的入网、赋码和激活等手续。

  23.出口产品要求入网吗?

  答:目前,要求入网的产品为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的“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文件列出的9类69种产品。出口产品不要求入网。

  24.企业在申请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含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复评申请)等时,如何提供产品入网证明?

  答:产品入网以其监管码出厂激活为准。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含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复评申请)等管理部门可在监管网上查询相关产品的入网情况,企业不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5.监管码是什么?有什么用途?

  答:监管码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产品赋予的标识。每件产品的监管码唯一,即“一品一码“。目前监管码已经从16位升级到20位,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监管码可以建立与商品条码编码的对应关系。

  生产企业通过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

  26.监管码与商品包装上的商品条码是什么关系?

  答:应用在零售商品的13位商品条码(目前主要是EAN-13/8)是商品条码系列中的一种,主要用于POS扫描结算。其编码结构GTIN是一类一码,是国际通用的零售商品编码标准,在国际国内的商品流通贸易中广泛应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监管码是国家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而采用的单件产品识别标识,实现产品真假判断、质量追溯、召回管理与全程跟踪等功能。商品条码是监管网的重要支撑技术,监管码以商品条码为基础,监管网在数据库中实现监管码码段与13位的GTIN一一对应。

  27.监管码如何应用于产品?

  答:每件产品的最小零售包装的监管码都不相同。通过监管码对产品赋码的目的是实现流通的进货核准与销售核销、消费者查询和执法监管查验,因此监管码在产品上的赋码位置必须考虑到以上应用目的。在监管网上进行监管码的下载与解密后,将监管码文本文件交付印刷,监管码文本文件必须妥善保存,防止被非法盗用。监管码印刷规范可以在监管网网站上下载,推荐直接印刷在产品包装上,确实难以实现的可以采用贴标等方式附着在产品包装上。在产品生产合格下线后、出厂销售前,将监管码激活,激活后的监管码方可被消费者查询。

  28.企业入网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如在2008年6月底前未能全部销售,该如何处理?

  答:应根据产品的生产日期判断。

  对于列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文件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产品,在2008年6月30日后生产的必须赋监管码后才可出厂销售,在此日期前生产但未赋码的产品还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因特殊原因确有困难不能在6月30日前赋码的,企业必须进行书面说明,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把关,情况属实的,方可批准并报总局推进办备案,且必须限定过渡期,过渡期不得超过2008年12月31日。

  综上所述,对于列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文件首批入网产品目录的产品,如在6月30日后生产但未入网赋码,且没有在总局推进办备案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29.如果单件产品赋码有难度,可否先在上一级包装上赋码?

  答:考虑到产品包装多样性和赋码印刷的技术难度,在以一件产品赋一个码(简称一品一码)为原则的基础上,将赋码方式分为A、B两类,A类为一品一码,B类码赋在每种产品多大规格的包装上由企业自行决定。具体的赋码实施方案参见《首批入网产品最小赋码单元参照表》。此参照表可在监管网上下载。

  因特殊原因确有困难不能及时赋码的,企业必须进行书面说明,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把关,情况属实的,方可批准并报总局推进办备案,且必须限定过渡期,过渡期不得超过2008年12月31日。

  30.监管码如何激活?

  答:在产品生产合格下线后,通过监管网企业通道登录对其使用的监管码进行激活,记录生产日期和生产批次等生产质量动态信息。注意:监管码必须在生产包装都完成后激活,这样一方面可以准确记录生产日期等动态信息,更重要的是这是防止监管码在印刷环节被非法盗用。

  31.监管码激活后是否当时就能查询?

  答:监管码在激活前的消费者查询结果为“不存在“,在激活后消费者就能够查询出监管码是对应的产品信息。

  32.为什么下载监管码的加密文件后缀是.do不是.dat,从而不能正常解密?

  答:下载时不能使用下载软件,请在确定下载成功后再点“确认“键。

  33.监管码下载,解密后打开是乱码怎么办?

  答:请重新解密或者重新下载。

  四、核准核销

  34.什么是核准核销?

  答:

  (1)核准:

  流通(批发或零售)企业在进货时扫描监管码,将监管码及对应的上级经销商、收货时间等信息和本企业认证信息上传至监管网平台,监管网平台根据监管码反馈的产品源头信息(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生产许可证信息、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产品出库单信息等),实现电子索票索证,供流通企业进行比对验证,实现进货检查验收,在监管网数据库中建立流通企业进货电子台账。

  (2)核销:

  生产企业、流通(批发或零售)企业在进行产品销售时扫描监管码,将监管码及对应的购买方企业信息(购买方是消费者即零售时可做特殊标记或记录消费者信息)、销售时间等出库信息和本企业身份认证信息上传至监管网平台,在监管网数据库中建立流通企业销售电子台账,以便消费者或下游采购企业对所购产品进行索证索票等信息查询验证。

  35.如何进行核准核销?

  答:监管网提供了核准核销终端和系统接口两种方式,其中核准核销终端包括电话终端、多媒体电话终端和解码器三种主要设备,大都是市场通行的开放设备,具体采购规格说明请详见监管网公布的信息。

  36.什么是电话终端?

  答:电话终端是质监部门加强对产品和产品质量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最终消费的各个环节的监管的需求,面向中小超市、批发零售企业、小商户和消费者推出的一种新型终端。该终端除具备普通电话的通话等基本功能外,更紧密结合电子监管网应用特点,提供产品质量信息查询、流通环节产品核准核销、产品批量扫描等应用功能。在为用户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降低用户的终端使用成本。

  适用于流通领域(批发、零售、仓储等)不受网络限制,不需要配备计算机;

  操作简单、质监查询、114等功能键一键直播;

  可信息存储、离线操作、批量上传数据;

  有非常高的性能价格比。

  37.电话终端上面的快捷键有什么作用?

  答:为满足电子监管网应用需求,支持快速访问电子监管网,适配电话号码的可变动性,结合本终端的应用范围,终端应配备2个热键和3个特殊功能键。2个热键分别是:1-监管码查询或;2-号码百事通或;3个特殊功能键分别是:质监部门用于离线扫描产品监管码的“扫描“键;用于进行产品批量核销/核注的“批量传送“键;确认产品批量核销/核注的“确认“键。

  38.什么是离线扫描?其主要应用是什么?

  答:为方便用户对大件或大量产品进行监管码扫描,终端应提供离线扫描功能。可以在不连接电话线的情况下扫描并存储条码,支持至少40位×100条的条码存储空间,连接上电话线后,可以一次与平台进行核销/核注;对于不方便外接电源的情况,可采用电池供电,使用电池供电连续扫描不少于1000次。

  当产品(货物)不便搬运或电话线长度不够时,可摘掉电话线,由电话机内部的电池供电完成批量的条码扫描工作。待扫描完毕后,可重新接好电话线进行数据上传。

  39.如何确认监管码已经被终端识别?

  答:条码被扫描成功后,扫描枪会发出“嘀“一声长响,同时液晶屏会有监管码数字的跳动。

  40.什么是多媒体电话终端?

  答:多媒体电话终端系统是一个实时的核准核销系统,终端上安装了相应的软件,和监管网数据库连接,可以实时进行核准核销和查询操作,主要供珠宝、化妆品等贵重产品的流通企业和消费者使用。

  (1)屏幕:7吋彩色触摸屏幕,真彩,用于显示各个界面,并可用手写笔操作。

  (2)手写笔:手写笔用来在触摸屏上操作或书写。

  (3)拨号区:用来拨打电话的数字键区。

  (4)电源灯:此红灯亮,表示电源已接通。

  (5)提示/摘机灯:此灯为黄色时,表示有新的语音留言等信息。此灯为绿色时,表示终端已经摘机。

  (6)手柄:用于接听电话。

  (7)手柄连线:主机和手柄之间的连接。

  (8)转轴:采用笔记本电脑专用的转轴,无级调控。

  41.什么是解码器?

  答:解码器面向商场/超市POS系统或者经销商进销存系统,可以在不影响现有POS系统或进销存系统的前提下,实现实时传送产品条码数据给POS系统/进销存系统的同时及时向监管网传输POS系统/进销存系统监管码数据和经销商/零售商的进货/销售数据。

  五、消费者查询

  42.消费者如何查询入网赋码产品的信息?

  答:监管网为消费者提供手机短信、语音电话、网站查询和终端查询四种方式。

  消费者可以将入网赋码产品的监管码(16位或20位数字)作为短信内容发送至106695001111,或拨打语音电话95001111或114(都不需加区号)根据语音提示输入监管码,或登录监管网www.95001111.com输入监管码进行查询,也可以在商超安放的监管网查询终端将产品包装的监管码对准终端的扫描口进行扫描查询。

  43.消费者如何判断查询结果?

  答:消费者进行产品监管码查询后,监管网将返回查询结果,包括以下5种情况:

  (1)正常反馈产品的相关信息,请与购买的实物进行核对,如信息不符请拨打95001111进行投诉举报;

  (2)第二次查询,请核对购买实物和第一次时间,如有疑问也请投诉举报;

  (3)多次查询,请核对第一次时间,如有疑问也请投诉举报;

  (4)监管码不存在,请确认输入的是正确的16位或20位监管码,如有疑问也请投诉举报;

  (5)涉嫌假冒的监管码,请立即投诉举报。

  44.消费者查询是否收费?

  答:网站和商超终端查询都是免费,拨打114只收取本地市话费,手机短信费用包括0.10元通讯费和0.20元信息费。

  45.发送短信查询监管码时,为何未收到短信回复。

  答:正确的短信查询方式是:将产品上的监管码作为短信内容,发送至电话106695001111。例:某产品的监管码为12345678901234567890,则短信内容为12345678901234567890,收信人为106695001111。

  如未能收到短信答复,请确认监管码是否输入正确,中间不可加空格、标点、字母或其他文字信息。

  六、支持服务

  46.服务热线

  答:消费者可以拨打95001111(或114);

  企业服务热线是010-84607888,企业服务传真是010-51342288。

  附件6:

总局推进办及各省推进办一览表
  编号 单位电话 传真邮箱

  1.总局推进办010-82262090010-82262089tuijb@aqsiq.gov.vn

  2.北京推进办(质监处)010-84622094010-84628821xuyuguang@bjtsb.gov.cn

  3.天津推进办(质量处)022-27025062022-27025063tianjintjb@163.com

  4.河北推进办(监督处)0311-838131550311-83813373hbsxy2007@163.com

  5.山西推进办(质量处)0351-35359660351-3534017fxf3456@163.com

  6.内蒙古推进办(质量处)0471-69629100471-6610279hs-zlc@vip.163.com

  7.辽宁推进办(质量处)024-23243783024-23243783indzjg@163.com

  8.吉林推进办(质量处)0431-889376740431-88973618jlqwy@163.com

  9.黑龙江推进办(质量处)0451-879790950451-87979095hljszlc@yahoo.com.cn

  10.上海推进办(质量处)021-54263048021-54266083lxu@shzj.gov.cn

  11.江苏推进办(质量处)025-85012051025-85012067jsxkz@jsqtsl.gov.cn

  12.浙江推进办(监督处)0571-851279980571-85023744dongweiliang2006@126.com

  13.安徽推进办(质量处)0551-28750820551-2884864gongzg@ahqi.gov.cn

  14.福建推进办(监督处)0591-880160190591-87845372xuzw@fjqi.gov.cn

  15.江西推进办(质量处)0791-83354560791-8327357xb@jxzj.gov.cn

  16.山东推进办(质量处)0531-890120660531-82679060wangyan1024@12365.sd.cn

  17.河南推进办(质量处)0371-659286300371-65928630shixy@haqi.gov.cn

  18.湖北推进办(质量处)027-87122189027-87122189hb-zlc@163.com

  19.湖南推进办(质量处)0731-53545110731-5507143xie84326@163.com

  20.广东推进办(质量处)020-84406920020-84237557tjb@gdqts.gov.cn

  编号单位电话传真邮箱

  21广西推进办(监督处)0771-5360200-2260771-5360215gxjjdc@qxqts.gov.cn

  22海南推进办(质量处)0898-653221700898-65396475liuxiaomei2005@163.com

  23四川推进办(质量处)028-54403568028-84403568zhxl555888@163.com

  24重庆推进办(监督处)023-89232675023-89232674

  25贵州推进办(质量处)0851-65174620851-6517462qmm168@sohu.com

  26云南推进办(质量处)0871-3132996-16560871-3132024cdg@ynqi.com.cn

  27西藏推进办(质监处)0891-6832261 luojianbi72@163.com

  28陕西推进办(质量处)029-87292826029-87292826sxzjzlc@vip.sohu.com

  29甘肃推进办(质量处)0931-88261550931-8826155fannystar@163.com

  30青海推进办(食品处)0971-61617250971-3570076qhzjtjb@163.com

  31宁夏推进办(质量处)0951-60382360951-6038026zlgl@nxzj.gov.cn

  32新疆推进办(质量处)0991-28188430991-28153768358664@163.com

  附件7: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分支机构一览表
  序号 单位地址 邮编电话 1电话2传真

  1.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裕中西里46号东门100029010-62024528010-62367710010-82085279

  2.北京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0号100013010-64289128-1032010-64203558-7072010-64298962

  3.天津分中心天津市解放北路34号300041022-23033306022-23033307022-23033306

  4.河北分中心石家庄市工农路368号500510311-830150140311-83054975

  5.山西分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6号300120351-72376360351-7237636

  6.内蒙古分中心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街北口100300471-62677720471-62607800471-6267759

  7.辽宁分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8号110003024-23894218024-23894218

  8.沈阳办事处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4号110021024-25929543024-25920243024-25898860

  9.大连办事处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42-1号1160010411-827406200411-827407200411-84313261

  10.吉林分中心长春市南湖大路1328号1300220431-852332280431-85233229

  11.长春办事处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1300110431-887790760431-876024380431-88779076

  12.黑龙江分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3楼303室1500360451-879792410451-87979241

  13.哈尔滨办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3号1122室1500010451-828059110451-82805911

  14.上海分中心上海市长乐路1227号301室200031021-64370807-210021-64370807-211021-64749561

  15.江苏分中心南京市石鼓路227号210029025-86655317025-86669038025-86608979

  16.南京办事处南京市玄武区碑亭巷51-1号二楼210018025-84550636025-84517846

  17.浙江分中心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五层3100060571-857869000571-85786902

  18.宁波分中心宁波市江东王隘路2号3150410574-878711860574-87886645

  19.安徽分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30号2300010551-26145830551-26159550551-2615946

  20.福建分中心福州市六一北路15号3500130591-875770380591-87581656

  21.厦门办事处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质检大楼1楼3610040592-26995200592-2699521

  序号单位地址邮编电话1电话2传真

  22.江西分中心南昌市北京西路78号3300460791-62765780791-6276578

  23.山东分中心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6-6号2500140531-826793210531-826793220531-82679300

  24.青岛办事处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23号后二楼2660710532-838754020532-83875402

  25.烟台办事处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2640030535-69201860535-6920186

  26.河南分中心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1号404室4500080371-659293800371-659293900371-65929381

  27.湖北分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山路361号430061027-88224190027-88224190

  28.武汉分中心武汉市江汉区北湖西路11号3楼430015027-85609234027-85609234

  29.湖南分中心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9楼1903室4100050731-48806910731-48806920731-4880693

  30.广东分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904室510220020-84237155020-84237996020-84232908

  31.深圳分中心深圳市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九楼东5180330755-832001770755-832001830755-83248113

  32.广州分中心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510170020-28358000-8606020-28358013

  33.珠海办事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人民西路133号编码所5190000756-26612260756-26612460756-2661226

  34.广西分中心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9号楼三楼5300220771-53603150771-53603180771-5360311

  35.海南分中心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46号省质监大楼8楼8035702030898-652259930898-65225990

  36.四川分中心四川省成都市西府北街1号610061028-86639750028-86637703

  37.成都办事处成都市蜀兴西街36号610036028-87579052028-87579053

  38.重庆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二村2号400020023-89232280023-89232290023-89232290

  39.贵州分中心贵阳市黔灵西路149号(省粮食局招待所6楼)5500030851-68658280851-6872925

  40.云南分中心昆明市滇池路河尾村6502280871-43260730871-43260450871-4326071

  41.西藏分中心西藏拉萨市民族北路9号(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中心)8500000891-68338590891-6833859

  42.陕西分中心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710048029-82214532029-82226873

  43.西安办事处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78号吉祥大厦403室710065029-85220521029-85389071-808

  44.甘肃分中心兰州市中心广场统办2号楼附楼7300300931-88299900931-8822545

  45.青海分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省质监大楼425室)8100010971-61106120971-6110612

  序号 单位地址 邮编电话 1电话2传真

  46.宁夏分中心宁夏银川市西桥北巷95号7500010951-50695130951-4108740

  47.新疆分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32号8300020991-28253200991-28174350991-2815171

  附件8:

中信国检公司及分公司一览表
  序号 单位电话 传真 邮箱 通信地址

  1.运营010-84607888010-51342288yygj@9500.cn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鹏润大厦8层邮编:100016

  2.北京010-65018888010-65018888bjgj@9500.cn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鹏润大厦17层邮编:100016

  3.天津022-23691533022-23691532tjgj@9500.cn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02号王顶堤集团大厦5层邮编:300190

  4.河北0311-852052870311-85205793hebgj@9500.cn

  石家庄市华星路8号热一小区4-803室邮编:050091

  5.山西0351-82170990351-8217099sxgj01@9500.cn

  太原市五一路49号威世达大厦1116室邮编:030001

  6.内蒙古0471-69194090471-6655479nmggj@9500.cn

  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卫生厅西巷15号蒙达宾馆贵宾楼318号邮编:010020

  7.辽宁024-86209500024-86209500lngj@9500.cn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5号10楼邮编:110031

  8.吉林024-86209500024-86209500jlgj@9500.cn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5号10楼邮编:110031

  9.黑龙江0451-823396960451-82315167hljgj@9500.cn

  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32号7楼716邮编:150036

  10.上海021-65213751021-65087887shgj@9500.cn

  上海市虹口欧阳路85号金陵国际大厦16楼邮编:200081

  11.江苏025-83401176025-83422311jsgj@9500.cn

  南京市虎踞北路90号综合楼二楼邮编:210003

  12.浙江0571-888512340571-88853456zjgj@9500.cn

  杭州市文华路59号通普大楼7楼邮编:310012

  13.安徽0551-53223960551-5322297ahgj@9500.cn

  合肥市天达路8号华源实业园内邮编:230088

  14.福建0591-283556320591-28355640fjgj@9500.cn

  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八层邮编:350005

  15.江西0791-8100501-8060791-8100601jxgj@9500.cn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建昌工业园606、607室邮编:330096

  16.山东0531-870817770531-87081787sdgj@9500.cn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386号房金大厦14层邮编:250021

  17.青岛0532838996250532-83899319qdgj@9500.cn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楼1208室邮编:266071

  18.河南0371-656698800371-65669800hengj@9500.cn

  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1209B室邮编:450000

  19.湖北027-82651611027-82651600hubgj@9500.cn

  湖北武汉江大路特1号竹叶山创业大厦7楼邮编:430010

  20.湖南0731-89100050731-8905118hungj@9500.cn

  长沙市银盆南路金荣科技园M1栋A座7楼邮编:410013

  21.广东020-61017377021-61017370gdgj@9500.cn

  地址:广州市天河高新工业园建工路10号四楼邮编:510665

  22.广西0775-26980090771-5840815gxgj@9500.cn

  南宁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8层A、B座邮编:530022

  序号单位电话传真邮箱通信地址

  23.海南0898-653286810898-65328680haingj@9500.cn

  海口市蓝天路33#京航大厦5层邮编:570206

  24.重庆023-68602727023-68608822cqgj@9500.cn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街147号4楼邮编:400041

  25.四川028-85156316028-85159063scgj@9500.cn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六号高发大厦五楼邮编:610041

  26.贵州0851-68128250851-6812073gzgj@9500.cn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78号世纪商务城7楼9号邮编:550001

  27.云南0871-31169920871-3116497yngj@9500.cn

  云南昆明市金碧路大德大厦24层邮编:650011

  28.西藏028-85156316028-85159063xzgj@9500.cn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六号高发大厦五楼邮编:610041

  29.陕西029-82219598029-82239326sxgj@9500.cn

  西安市经九路电信分局七楼邮编:710054

  30.甘肃0931-87218680931-8721883gsgj@9500.cn

  兰州市庆阳路198号701室鸿联九五邮编:730030

  31.青海0971-61325490971-6132548qhgj@9500.cn

  青海西宁胜利路59号申宝大厦506室邮编:810001

  32.宁夏0931-87218680931-8721883nxgj@9500.cn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31号商务信息大厦5楼504室邮编:750001

  33.新疆0991-46730350991-4673455xjgj@9500.cn

  新疆乌鲁木齐乌苏路15号中银电子广场8楼邮编: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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